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委教育工委,在通高校党委,各直属学校(单位)党组织:
现将《关于评选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、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本单位实际,精心组织申报。
中共南通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
2021年4月6日
关于评选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、
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
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。市委、市委教育工委决定于今年“七一”前夕,评选表彰一批全市及全市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。现就做好“两优一先”推荐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表彰数量及名额分配
市委分配给市委教育工委的表彰名额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3名、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、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。教育系统以市委教育工委名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100名、优秀党务工作者50名、先进基层党组织50个,分配名额见附件1。
二、推荐对象条件和范围
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: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;自觉遵守党章,理想信念坚定,对党绝对忠诚,坚守初心使命,践行根本宗旨,勇于担当作为,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,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,在人才培养、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方面成绩显著;关键时刻冲得上去、危难关头豁得出来,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一流业绩、作出突出贡献;清正廉洁、品德高尚,受到党员、群众广泛赞誉。
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: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;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,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,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,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,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;坚持党的群众路线,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,党性强,作风正,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,在师生党员和群众中威信较高。
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: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;认真贯彻执行党章,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,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,团结带领党员、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;工作业绩好,求真务实,开拓创新,在人才培养、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方面成绩显著;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,真抓实干,作风优良,团结协作,勤政廉政,赢得党员、群众的信任和拥护。
推荐优秀共产党员,应向基层和生产、工作一线党员倾斜;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,应向基层党务工作者倾斜,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控制一定数量;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,应向基层学校、系科的党组织倾斜。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一般不交叉,曾被表彰为全国和省、市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、先进基层党组织的,这次不再重复推荐相应荣誉。
三、推荐程序和要求
此次推荐以各县(市、区)委教育工委,在通高校党委,各直属学校(单位)党组织为单位,在广泛动员基础上,采取自下而上、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评选。
民主推荐。各推荐单位根据推荐条件和分配名额,采取组织推荐、党员推荐、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民主推荐,综合考虑结构、分布等情况,研究确定初步名单。
组织考察。各推荐单位将初步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,确定拟推荐对象并进行认真考察,多方面听取党员、干部和群众意见,同时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、市场监督管理、税务、信访、审计等部门意见。
差额遴选。市委教育工委成立审核评选工作小组,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查,同时征求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等有关方面的意见。由有关领导、专家、党代表和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,对通过审查的推荐对象进行评审、投票,提出拟表彰对象,提交市委教育工委领导班子研究确定。
社会公示。对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名单进行公示。
表彰奖励。教育工委将适时对评比产生的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奖励,并将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获得情况纳入职称评审、岗位晋升、人才评选等加分因素。表彰获得者应当发扬成绩、保持荣誉,发挥好引领带动作用。
四、表彰和宣传
在纪念建党100周年之际,各学校、各单位要引导各级党组织把推荐评比过程作为树立典型、推广典型的过程,作为弘扬先进、学习先进、争当先进的过程,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,营造良好氛围。要注意发现、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、实绩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,深入挖掘他们的先进事迹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。“七一”前后,要集中一段时间,充分利用报刊、教育网、校园网等媒介,对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,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向他们学习。
五、工作要求
各推荐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,研究制定工作方案,精心组织实施。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、条件和程序进行,坚持“谁提名谁负责”“谁推荐谁负责”,切实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。全面考察推荐人选的一贯表现,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。凡是政治上、师德上不合格的,坚决不予提名和推荐。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,充分体现先进性、代表性和时代性。严肃工作纪律,杜绝暗箱操作,认真受理群众举报。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提名或推荐的,经查实后取消提名人选或推荐对象资格;对在提名或推荐工作中有失职渎职以及弄虚作假、谋取私利、收受贿赂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,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。
各推荐单位要坚持标准,精心组织,严格程序,认真把关。报送的材料包括:“两优一先”推荐工作情况报告,推荐和审批表、汇总表;推荐对象事迹材料(2000字左右)。上述材料须以纸质版各一式6份及电子版报送市委教育工委。全市“两优一先”材料请于4月1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组宣处;全市教育系统“两优一先”材料请于4月3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组宣处。各推荐单位如有疑问,及时与市教育局组宣处进行沟通。联系人:王姝,联系电话:0513-85098822,电子邮箱:21794256@qq.com,地址:世纪大道6号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913办公室。
附件:1.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、先进基层党组织名额分配表
2.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、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
3.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汇总表、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汇总表、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汇总表
/xnzy/2021/4/202104121140152432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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