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创新社章程
一、总则
(一)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创新社团十校团委指导下的全校性社团,本社团遵守宪法,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崇尚艰苦风斗的学风。
(二)本社团宗旨是改进创新,自己观察,自己动手,通过理论学习,实践,观察等方式 提高同学的创造性思维与增强动手能力。
二、会员
会员申请加入本社团的社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具有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学生身份;
(二)承认本社团章程;
(三)服从社团提出的决议。
会员义务:
(一)遵守本社章程;
(二)参与本社活动;
(三)在日常生活中,用自己的技术帮助他人。
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(一)凡是本社团的正式成员都享有本社团的选举权,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凡是本社团正式成员都享有参加本社团社团活动的权利;
(三)凡是本社团的正式成员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凡是本社团的正式成员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由,退会自由。
三、组织机构
(一)本社团设社长一名,副社长名,理事,组长若干名。
(二)社长负责负责社团及社员职能与工作的协调,以及整体事物的安排。负责与校领导、外校社团联系,以取得支持、寻求帮助。副社长负责吸收新社员,社内人员调动,对外宣传。活动时财务方面由其负责,管理社团内部财务收支。理事,组长协助副社长开展社内活动。
(三)社长,副社长,理事产生方法:候选人通过自荐,全体会员无记名投票,由学校团委根据票数多少进行任命。
四、资产管理,使用原则
本社团经费来源:
(一)会费;
(二)赞助;
(三)在活动中或服务的收入。
(四)其他合法收入
管理与使用原则:
(一)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,不得挪作他用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。
(二)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,保证财务资料合法,真实,准确,完整。
(三)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。财务人员变动时,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。
(四)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。
五、附则
(一)本章程修改和终止需要全体会员过半数通过。
(二)本章程自本社团成立之日起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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